「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不知道在澳洲打工度假的各位有沒有這種無敵的朋友?
借車的時候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向你哭訴他有多麼需要用這台車,讓你有種不借他就對不起全世界的錯覺,
但是當你收到超速罰單卻發現凶手不是你的時候,苦苦哀求只差沒跪下的拜託他繳罰單,只換來他一個睥睨的眼神?
這種「真貴」 的經驗不是人人有,不是你的得不到,是你的一定跑不掉,
如果哪天降臨在你身上,不要急著發揮傳統美德,
因為有些人的前腦葉到老都發育不完全,只能靠你刺激來看看是否還有活化的可能性。
首先,
在澳洲的超速罰單分成警察開單和測速照相這兩種,不管哪一種都是針對駕駛人而不是車主,差別只在警察當場開單的話,罰單直接是駕駛人的名字,被測速照相的話則是會先寄罰單給車主,再由車主舉報當時的駕駛人,進行罰單轉移。
所以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一開別人的車,整個澳洲就變成他的秋名山,贏了是有獎品?
再來,
接到超速罰單的時候發現駕駛人根本不是你,你只是衰小的車主,請立刻將罰單翻面,你會發現貼心的澳洲政府提供了許多優惠計畫,其中的Section A – Statutory Declaration就是能讓我們重拾尊嚴的選項,懷著感恩我看你怎麼死的心開始寫吧!

第1和第2部分,應該是很難有問題,只要你知道自己和朋友的姓名、地址、生日就可以完成這兩個部份。
之後,
把第3部分空著,這部分不是由我們填寫,而是要給witness寫的。
所以帶著你的護照和罰單,google一家離你最近的警察局走進去,看誰站在櫃台就充滿微笑的到他面前說「I need a witness to complete my declaration.」 然後把罰單給他看,接著他會問你一些應該很難回答不出來的問題,
ex. 你的名字?你朋友的名字?你的生日?
接著,他會要求你拿出可以證明你身份的東西讓他比對,這時候我們就把護照翻到有基本資料的那一面拿給他,比對完沒有問題之後,我們的witness就會簽名蓋章了。
拿到witness的親筆簽名之後,不要就開心的回家了,google一家離你最近的郵局,買一個大概2塊多的含郵信封,把這張罰單寄還給罰單上要你寄的地方(也就是表格下方NOTE那邊紅色字體的地址)。
寄出後大約一個禮拜之內,你的罰單就會轉移到朋友的名下,你的冤情終於得以昭雪看誰笑到最後。
最後,幾點必須注意的地方:
1. 如果收到罰單之後,你發現駕駛人不是你,請不要先繳款,
罰單上面也寫得很清楚「DO NOT pay this infringement notice.」,已經紅字、粗體、大寫就表示這句話真的很重要。
除此之外,罰單的notice number也不要讓其他人知道,因為他們可以用你的notice number在網路上繳款,一旦繳完款就表示你已經認罪,也就沒有什麼好申訴的,
除非你在繳款成功的當天或是隔天立刻把declaration完成和寄出去。
2. 如果開車的不是你,就是轉移罰單,沒有其他選項,不要因為朋友給了你罰款,或是哭哭啼啼的拜託你,就不轉移的把罰單繳掉。
這張罰單影響的事情不只是錢,你可能會因為這張罰單,保費被保險公司提高、駕照被扣點、無法寫求情信。
保險公司會查詢你的違規記錄,
誰都不知道會不會因為這次的超速違規讓保險公司認為你是危險族群,因此提高你的保費;
QLD的駕照如果被扣滿4分是會被吊銷的,你不能保證自己會不會哪天疏忽被多扣了幾點,結果加了這次的超速違規滿4分畢業;
如果你哪天不小心超速接到罰單,只要你認錯、速度沒有超過限定速度14km和過去2年沒有接過罰單或是警告,是可以寫信要求把罰單改成警告信,不會扣分也不會罰款。
但是因為這次的超速違規,你不符合「過去2年沒有接過罰單或是警告」這個條件,錯失了寫求情信的機會。
3. 有些不肖朋友知道你把罰單轉到他名下,他收到罰單後又轉還給你,他也確實有資格轉還給你,
但是莫急莫慌莫害怕,這個問題我問過路局,對方表示如果真的發生這件事情,他們會協助證明到底是誰開的車。
至於最後發現其中一方說謊的話,衍生出來的法律責任請參考此篇: http://www.epochtimes.com/b5/9/11/15/n27227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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